郴州市环保局局长曹元生法院判决结果曹元生简历近况最新想消息

曹元生,男,汉族,湖南省宜章县人,1955年1月出生,1977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曾任郴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市委督办员。2017年8月中旬,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郴州市环保局原局长曹元生犯受贿罪的判决生效,曹元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曹元生简历:

郴州市环保局局长曹元生
郴州市环保局局长曹元生

曹元生,男,汉族,湖南省宜章县人,1955年1月出生,1977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曾任郴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市委督办员。
2017年8月中旬,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郴州市环保局原局长曹元生犯受贿罪的判决生效,曹元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

1977.11—1978.01 任宜章县委组织部干部
1978.02—1983.09 任郴州地委办干事,政研室干事
1983.10—1986.01 在郴州地区电大学习(大专)
1986.02—1988.04 任郴州地委政研室副科级研究员
1988.05—1992.08 任郴州地委政研室正科级研究员
1992.09—1995.03 任郴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95.04—2000.06 任郴州市苏仙区委副书记
2000.07—2001.08 任郴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正处级纪检员
2001.09—2002.04 任郴州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2.05—2012.02 任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党组副书记
2012年2月—2014年12月任郴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市委督办员。

违纪调查
2016年6月,郴州市环保局原党组副书记、原局长曹元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决定逮捕
2016年8月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原局长曹元生(正处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一审判决
2017年8月中旬,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郴州市环保局原局长曹元生犯受贿罪的判决生效,曹元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利用环保局长的职务便利,在环保手续审批、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