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江被开除原因王永江简历近况最新消息

中共山东省纪委对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王永江,汉族,山东曹县人,生于1957年3月。1975年7月在曹县曹城镇孙庄中学任教。1978年7月入山东财政学校学习。曾任山东省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中共山东省纪委对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王永江,汉族,山东曹县人,生于1957年3月。1975年7月在曹县曹城镇孙庄中学任教。1978年7月入山东财政学校学习。曾任山东省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山东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江被开除原因王永江简历近况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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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07月,毕业后分配到菏泽地区财政局工作,历任办事员、副科长、科长、工会主席。
1997年12月,任菏泽市(县级)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0年12月,任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01年03月,任菏泽市牡丹区委副书记,牡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2003年11月,任菏泽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4年06月,任单县县委副书记,单县人民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06年12月,任单县县委书记。
2010年12月,任菏泽市委常委、单县县委书记。
2011年12月-2017年2月,任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7年9月,中共山东省纪委对王永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永江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永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

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永江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