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现金贷业务恐受严监管

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过程中,现金贷、虚拟货币等细分业态也不断涌现出新的风险。

近两年,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过程中,现金贷、虚拟货币等细分业态也不断涌现出新的风险。近日,多位监管部门领导人再次表态互联网金融监管,强调落实“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任何金融活动都要获取准入”的要求,这意味着,现金贷等此前处于灰色地带的业务也将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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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存灰色地带

10月28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在“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要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完善法律法规框架,创新监管方法,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落实“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任何金融活动都要获取准入”的基本要求,建立互联网金融的行为监管体系、审慎监管体系和市场准入体系。

互联网金融行业正从“野蛮生长”走向“合规理性”。互联网金融的首个纲领性指导意见是2015年7月由央行、银监会、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后,国内各类从事P2P、众筹、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同时,监管政策持续跟进,两年间,《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等行业整顿、监管文件陆续出台。此外,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举措也不断推出,如牌照收紧、加大处罚、备付金集中监管等。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在普惠金融发展的过程中,也有不少打监管擦边球的业务和行为出现。如涉嫌非法集资的ICO业务,利率过高、野蛮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等问题不断的现金贷业务等。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中积累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也有一些机构假借普惠金融的名义,依靠技术手段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当前金融领域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更高需求和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李均峰表示,要通过监管来打击那些打着数字普惠金融和互联网普惠金融的旗号,实际从事金融诈骗,或者是骗局的金融活动。

央行行长周小川也强调,目前许多科技公司开始提供金融产品,有些公司取得了牌照,但有些没有任何牌照却仍然提供信贷和支付服务、出售保险产品,这可能会带来竞争问题和金融稳定风险。

 

互金监管

互金监管

数字货币监管需国际合作

2017年9月,央行、证监会在内的七部门联合发文,叫停ICO,在监管迅速出手后,国内虚拟货币市场得到有效整治。但目前,虚拟货币交易正从线下转至场外市场,同时,部分投资者转向境外炒币。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认为,从监管的角度看,降低虚拟货币交易规模和参与人数的目的已经达到,至于场外交易和境外交易,本来就是难以监管也不必监管的领域,不必过度关注。

在关停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后,相关监管仍然不能松懈。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长温信祥建议,要发展监管科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区块链等技术,提升监管效率。同时,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数字货币去中心化的特点要求各国监管机构协同监管,成员国之间应制定原则性监管法规,建立统一的数字货币国际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流,共同打击数字货币跨国犯罪活动。

“我们要防止让数字技术变成数字陷阱或数字游戏。对那些利用数字技术进行的一些伪创新产品,应该依法进行从严监管,避免使投资人和消费者陷入债务陷阱,或者是庞氏骗局。”李均峰指出,鼓励有效、有用的金融创新,而不是虚拟的创新,或者伪创新。

现金贷业务恐迎严监管

薛洪言指出,现金贷业务目前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畸高利率依旧存在,自2017年4月监管明确对高利率进行关注后,整体有所好转,但部分机构依旧借服务费等方式变相维持超高的借款综合成本;二是借款资金用途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既要防止资金流入房地产、投资投机领域,也要避免资金陷入以贷还贷、赌博或其他不良嗜好的恶性循环之中;三是放贷机构的杠杆率监管问题,贷款风险具有滞后效应,控制杠杆率能够有效防范不良爆发时对从业机构的冲击,目前现金贷行业这一块还相对空白。

近日,上海黄浦区金融办召集辖内现金贷平台开会,传递了规范现金贷业务活动的信息,包括严禁暴力催收,并要求所有手续费、利息等综合借贷成本不得超过年息36%等。

早在2017年4月,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到:“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据了解,这是银监会首次明确提出要对“现金贷”进行监管。此后不久,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四地连续发文整顿“现金贷”业务。上海地方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涉及“现金贷”业务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北京监管部门下发“现金贷”排查方案;广州、深圳地方协会陆续下发通知,要求会员单位进行“现金贷”清查。

现金贷的商业模式虽然有存在的现实意义,但同时也要受到更强的监管,否则很容易出现风险。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对现金贷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对整体业务进行排摸,落地细则,限制其发展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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