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投资P2P网贷 网贷行业逐步稳定

在最近的7-8月,网贷机构持续获得青睐。在投资上,近两个月内的投资案例以A轮及以上为主,相关案例达到14个,包括一个C轮融资和一个B+轮融资,占比达到三分之二。这表明网贷模式正在趋于成熟,投资阶段已经逐步拉后。

在最近的7-8月,网贷机构持续获得青睐。在投资上,近两个月内的投资案例以A轮及以上为主,相关案例达到14个,包括一个C轮融资和一个B+轮融资,占比达到三分之二。这表明网贷模式正在趋于成熟,投资阶段已经逐步拉后。

另外,在这段时间内,集中出现了上市公司领投P2P网贷的案例,包括万科战略投资鹏金所、云游控股领投银客网C轮、神州泰岳投资沃时贷B轮、乐视领投懒财网B轮、银江股份投资浙金网等,也表明正规网贷机构的投资价值正在更大范围内获得认可,上市公司作为成熟企业入股网贷公司,也正在增强行业的稳定性。

而且这些投资并非简单的财务投资,基本都是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通过投资相对成熟的网贷平台切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并寻求与网贷的战略协同。

网贷领域较早期的投资主要集中于一些新模式,包括网贷搜索引擎、网贷投资者交流社区以及主打社交理财概念的网贷平台。

就目前来看,网贷模式在互金领域内已经算是成熟的模式,以成熟模式切入网贷,已经没有多大机会。

网贷投资

网贷投资

  为网贷生态提供支持的模式则还有一定空间,毕竟整个网贷行业的生态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如果能为网贷生态内各个主体提供可以提升效率的服务,还是会有做大的机会并获得资本关注。

从对接的资产来看,获投的网贷平台主营的贷款项目主要包括房产抵押贷款、汽车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等。这几类资产都是近年来在网贷平台比较流行的资产形式。其特点是风险相对较容易控制,金额一般也较高,可以在做好风控的同时迅速扩大平台交易规模,获得资本认可。

但这类资产因为标的融资金额较高,未来将不得不面临痛苦的调整过程。

银监会近期出台的网贷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对于借款人的融资规模进行了上限限制,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近两个月内获投的网贷平台基本以超限的融资标的为主,未来需要在12个月内对业务进行调整。

除此之外,7-8月份内有对接城镇化相关资产、新能源产业、个人借款、农业生产相关资产的平台获投,凸显了网贷行业的垂直化程度逐步加深。如果一个平台能深耕某个行业,获得足够的项目资源、数据、经验和风控方式,则投资价值会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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