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盐业公司财务科长牟秀华遭刑讯逼供坐冤狱3年牟秀华简历近况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盐业公司财务科长牟秀华遭刑讯逼供坐冤狱3年,牟秀华被控犯贪污罪先后三次被坊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前两次均被上级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第三次被上级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索赔百万并要求原办案人员道歉

牟秀华认为,自己是遭人陷害,才坐了冤狱。她解释,2003年8月,由于全省盐业系统清资,她在查账时发现,该公司现金员孟某某管理的现金短款5.4万余元,但孟不承认。为慎重起见,公司向潍坊市盐业公司审计部门提出复合要求,经审计证实,该公司现金短少5.4万余元。

为了国有资产不被侵占,也为揪出贪污者,她力主向坊子区检察院进行举报,“把问题查清楚”。于是,她起草了举报材料。2004年3月8日,公司负责人将举报材料递交到坊子区检察院反贪局。

牟秀华回忆,孟某某当时对她说,“如果我进去了几天就会出来,看看到底谁进去。”不料,3天后,她被传唤到坊子区检察院反贪局。“对我进行了刑讯逼供,轮番对我殴打,逼我承认贪污了公司三台车款90800元,一天两夜不让我睡觉,我在忍受不了的情况下承认了。”

牟秀华拿出一张有于某某按手印的材料说,自己同监室人可以证明:“她一到看守所时,脸上发青,嘴角破皮,身上有青,脸上肿”。在之后的笔录中,她不再承认自己有贪污行为。记者注意到,坊子区法院作出的3份判决中,均采纳了牟秀华的有罪供述。

“在看守所里,我极度气愤悲伤,经常整晚睡不着觉,患上神经衰弱,得了严重胃病。”她说,因自己曾被判有罪,儿子参军入伍时政审都未能通过,这让她抱憾终身。被关押期间,丈夫也不能正常工作,70多岁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十多年来,为申诉和治疗羁押期间所患疾病,他们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家当,并向亲友借贷十几万元,至今未能偿还。

牟秀华的代理律师、山东日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富昌跟了牟秀华案十多年。他告诉记者,牟秀华原先在单位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被诬陷后,自己预备党员资格被取消,现今冤案平反了,工作却未能恢复,靠给人打工勉强度日,家里境况惨淡。

牟秀华认为,自己为保国有资产不被侵占,主持正义却遭陷害报复,这使其所受精神损害更大、心灵创伤更严重。她向潍坊市坊子区法院申请包含侵害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失去工作损失、扣押物品价值等共计122.8万余元。

12年间,先后经历9次审判,牟秀华还要求,之前办错案的法官、检察官当面向她赔礼道歉,并追究那些制造冤假错案、报复陷害她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